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质量,巩固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转化效果,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实效,近日,光明路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光明路司法所邀请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管娅主任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街道党工委委员王绍刚同志主持会议。
讲座中,管娅主任对危险驾驶罪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部分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真实案例。管娅主任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人生阅历,以案释法,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集中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教育:一是强调矫正对象要强化身份意识,认真接受矫正;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学法守法;三是要强化行为意识,一定遵纪守法;四是强调要服从司法所的管理,严格履行报告、请销假、学习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按照管理要求,绝不越过法律底线,认真的保质保量的完成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争做守法公民。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端正了认罪服刑的态度,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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