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镇街要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镇街要情

光明路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专题学习活动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6-29 17:12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严肃刑罚执行,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管控质量,6月29日,光明路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首先对《社区矫正法》部分法条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监督管理、违反管理规定处罚情形、请销假等法律规定程序,督促他们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重新犯罪和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还就缓刑的定义与适用作出了深刻的诠释,鼓舞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树立感恩意识,回报社会和家庭。

然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教育:一是强调矫正对象要强化身份意识,认真接受矫正;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认真学法守法;三是要强化行为意识,一定遵纪守法;四是强调要服从司法所的管理,严格履行报告、请销假、学习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规定。

最后用真实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法治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深入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深了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的自觉,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法律重视程度,严格自律,认真接受矫正,平稳度过缓刑考验期,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对社区矫正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端正了认罪服刑的态度,提高了矫正质量。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服从司法所的管理,遵纪守法,积极接受矫正,不断强化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