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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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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6-29 09:19

为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力度,督促遵守日常规章制度,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628日,光明路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活动。

首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刑法》、《社区矫正法》以及省、市对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的相关制度要求,重点包括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集中学习制度、公益劳动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等,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端正了好好改造的态度。

然后,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转变态度,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要密切沟通联系,打消自暴自弃念头,多与司法所干警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三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教育,生活上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个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用的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对矫正对象正视特殊身份,增强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有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司法所开展落实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矫正质量。集中教育学习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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