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突出问题
牛(羊、驴)等肉制品掺假掺杂;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肉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中央厨房等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网络经营产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问题。
(二)保健类食品突出问题
1.非法添加问题。声称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维持血压健康水平、维持血脂健康水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以及缓解体力疲劳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糖果、饮料、运动营养食品等普通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或者只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问题。
2.虚假宣传方面,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名义对保健类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保健类食品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以及普通食品宣称具有减肥、壮阳、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网络经营保健类食品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问题。
3.违法广告方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问题。
(三)网络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经营资质问题。未取得经营资质借用证照,使用假证照,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等“幽灵外卖”问题。伪造、变造证照,证照过期或已注销,未按许可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问题。
2.线上信息公示问题。线上未公示经营资质、经营场景、菜品名称、原料名称等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问题。
3.经营行为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未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食品进行密封,进货查验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三防措施不到位等不符合操作规范问题。
4.网络订餐平台问题。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行为开展抽查监测、制止违法行为,未依法登记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等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问题。
二、受理方式
线索举报专线:0632-3210686(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书面材料寄送: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00号,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邮编:277101
电子邮箱投递:szqscjdgljadmin@zz.shandong.cn
三、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本渠道专门受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的线索,其他市场监管领域事项请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等渠道反映;
(二)鼓励实名反映问题,举报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对匿名举报的,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举报时须完整提供涉事主体信息、具体违规事实、发生时间、地点等要素,建议通过邮件或书面信函形式提交,以便存档核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举报反映经营主体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符合重大违法行为奖励情形的,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奖励。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问题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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