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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积金发布通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6-01-04 08:27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近期,我市发现有部分中介机构及个人通过微信、微信朋友圈、张贴小广告等途径,散布“住房公积金先提取后收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先息后本当天批款”等诈骗违法信息,严重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秩序。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运行,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可通过线上渠道或各区(市)业务窗口直接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办。线上办理渠道包括:“爱山东”APP、手机公积金APP、枣庄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枣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等。

二、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提取、贷款等业务。请职工本人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切勿轻信“先提取后收费”等虚假承诺,支付高额手续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谨防因泄露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及密码等信息而遭受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

三、对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一经查实,我中心将全额追回资金,并限制其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同时将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涉及的中介及个人,我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四、请广大缴存职工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使用公积金,提高信息辨别能力,保护自身权益,如发现违法线索,请积极举报。我中心将举报信息保密,并对查实的违规信息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0632-3192786


特此通告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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