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部门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部门动态

关于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5-09-29 08:40

国庆、中秋将至,为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牢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具有重要意义。“节点”即“考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扛稳抓牢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头雁效应”,既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推动作风建设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底线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淬炼党性觉悟,践行初心使命,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过节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各类电子礼品及名贵特产等;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宴请或以加班、值班为由违规变相公款吃喝等;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等;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及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对顶风违纪、知纪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风腐同查,精准把握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的现实特点,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化整治、健全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市中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632-3388111,来信地址:枣庄市市中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277100),同时也可以使用“枣庄市中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举报。


中共市中区纪委

2025年9月28日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