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市中区部分城乡地段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任务目标
利用半年的时间,通过开展五项提升行动,实现工作队伍运转高效,管理体制逐步健全,长效机制得到落实,切实促进全区城乡环境综合面貌得以进一步提升,推动形成城乡美、百姓富、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
重点任务
围绕城市环境深化提升,实施精细化保洁,道路保洁达到“六净一洁一见”作业标准,路面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等现象。城区规划绿地和空闲地进行绿化或铺装,消除缺株断垄、杂草丛生和黄土裸露现象;围绕改善村庄公共环境,组织开展“治乱”提升行动,全面整治村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不良现象,不断巩固拓展城乡环境整治成效。
对重点国省道和县乡道区域进行“深度保洁”,强化重要节点的绿化彩化力度和精细化管养;对城区和镇域街区,督促沿街经营商户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各类经营行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保持店内门前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规范车辆停放,严禁车辆乱停乱靠,不抛撒滴漏;农村道路要确保清扫保洁到位,沿线路肩无耕种,路面及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主要道路人行道、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全面提升乡村道路绿化率,有效解决道路积尘、扬尘问题。
规范城区建设行为,拆除无审批、不合规、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对未取得城市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新改建、扩建行为一律视为违法违规建设,予以拆除;查处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占地和违法违规建设,坚决拆除占压道路“红线”、规划绿地“绿线”、河道“蓝线”的违法建设。对影响市容观瞻或侵占道路、绿化带、公共设施的亭、棚、简易房等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规范乡村建设行为,对农村占用耕地、农田建设的棚厦、院落等违法违规建筑一律拆除。对于新建农村住宅和非住宅建筑,各镇、光明路街道要完善审批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镇街审批—施工放样—竣工验收—确权颁证的程序,细化建设流程和管控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无审批不建设,推动用规范的制度管理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健全完善小区公共区域全日制卫生保洁制度。重点整治小区内无序乱搭乱建、楼道“三乱”、乱张贴悬挂广告标语及墙面乱涂写等现象;生活垃圾未分类收集处理、未及时清运、垃圾桶破损、垃圾桶污渍未清理、装修垃圾乱堆放等情况;静态停车乱,不停车库和车位,车辆乱停乱摆,占用小区共有道路、绿化带、广场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等问题。
重点做好2024年度1个省级、12个市级和美乡村建设,围绕村庄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兼顾公共服务和村庄环境提升,高质量规划建设方案。大力开展路网、水网、电网、5G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下沉,不断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做好旱厕改造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村(居)推行生活污水分类处理,加强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针对全区已建成的71个省、市级和美乡村,开展村村到督促指导村(居)完善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和美乡村建设成果。
路虽远行则将至
事虽难做则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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