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市中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枣庄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全区现行有效的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部门对起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提出了处理建议,对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的,列明了依据和理由,作出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其中属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议报区司法局审查;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由起草部门法制机构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努力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经评估清理,我区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的共计4件,继续有效的13件。
加快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中区司法局将加强组织指导,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再创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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