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市中区财政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使用程序。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范围合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是确保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全覆盖。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全部纳入到绩效管理中,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切实承担起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扎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保障体系。深化公共文化领域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推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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