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切实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市中区财政局积极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力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助力全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
一、加强采购信息化建设
一是升级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强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动态监管,实现预算编制、计划备案、合同公示、履约验收、资金支付闭环管理。二是积极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审,2023年1-6月,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比例达到100%,远程异地评审试点有效促进了公平公正,得到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认可。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印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有效提升采购效率。2023年1-6月,全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应用率达到95.18%。
二、强化项目预算管理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指导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全面完整、科学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业务归口科室严格审核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符合实际要求和数据逻辑性要求。三是从源头上严控预采购,规范预采购资金来源审核程序,对于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
三、加大支付督导力度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台账,严格要求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二是不定期向采购人发送工作提醒,对于预算已安排的采购项目,提醒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并将资金支付情况纳入采购人检查内容。
四、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采购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流程,科学制定采购需求、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加快合同资金支付。二是主动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绿色采购、节能环保和乡村振兴,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023年1-6月全区面向中小企业授予合同占比85.69%,节能节水采购数量占比97.07%。三是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满意度回访台账,针对供应商资格是否合理、款项支付是否及时等问题,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回访。
五、畅通政企沟通机制
一是公布政府采购意见反馈热线、电子邮箱、政务中心窗口等渠道,畅通供应商救济途径。市中区上半年实现0投诉举报,未因执法等行为受到行政复议和诉讼。二是不定期组织代理机构、供应商座谈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征求工作意见。针对企业提出的职责范围内的合理意见建议,坚持立听立改、落实到位,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不断提高服务质效。多次与建行、中汇、市政建设等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研究业务流程,打通合同融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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