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强化四项措施,强力推动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落实“60号令”为总抓手,突出抓好企业主体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督促全区3家A级、24家B级、211家C级、6046家D级主体抓好“三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管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好“三本账”(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确保出现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全区127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按要求,分别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19名、食品安全员1289名,制定了《食品安全员工作守则》,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作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牌,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公示。以闭环整改督导反馈问题为切点,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薄弱环节的整改提升。针对包保干部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领跟进,按照建立台账、分转交办、监督整改、整改反馈、督导核验、核验销号的工作流程,对督导反馈问题实施闭环销号管理,督促帮助食品生产主体及时做好食品安全管控薄弱环节的整改提升工作。以严格监管为手段,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各类主体证照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安全员是否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经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食品进货是否查验记录、经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等问题,强化监管手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全域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现状,按照经营业态、实体规模,分类抓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典型的筛选培育,培育思克奇食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山东舜和酒店集团枣庄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等典型主体3家,示范带动,有力促进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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