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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7-27 11:54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截至目前,全区有8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9个、市级72个,覆盖率达48.8%。

一是坚持高位谋划,强化示范创建顶层设计。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八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法治市中建设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研究制定《市中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不断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凝聚示范创建工作合力。创新建立司法行政干警包村制度,推动包村干警列席村(社区)“两委”会,重点做好法律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矛盾排查化解等工作。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村(社区)各项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在推行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大力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287名,发挥其“五员三干”作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群众参与水平提升。

三是坚持文化引领,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按照“一村一品、村村有特色”的思路,扎实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建设,打造了光明街道雷村法德广场、永安镇王林社区法治文化家园、齐村镇赵庄村“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广场等一批高标准、功能全的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法律知识。目前,全区有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6个,真正将普法“盆景”汇成市中法治文化风景。

四是坚持创新赋能,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通过示范创建引领,促进了基层干部法律素质和治理能力提升,涌现了大批市中特色基层示范创建品牌。齐村镇扎实做好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打造了“公调对接”、“小红伞”调解室、“老兵”调解室等一系列调解品牌;中心街街道创新“块”调“快”解新机制,得到市委政法委李爱杰书记的批示肯定;光明路街道“好商量”工作法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社区工作法。

五是坚持创管并举,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镇街法治市中建设工作实施全面考核(其中,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对照全国和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及时对的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复核,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建议撤销称号,确保创建质量,不断把示范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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