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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泉文化公园项目
作者: 更新时间:2014-10-22 11:34
  一、项目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招商局
  二、项目概述:
  (一)建设背景:枣庄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唯一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市,城市正在进行由煤炭采掘加工型城市向生态文化创意型城市的历史性转变。市南工业园按照“时尚休闲娱乐、传统工业博览、文化创意产业、新兴城市综合体、城市转型产业示范园”五位一体的定位,将其打造成为市中区城市的副中心、城市转型的示范基地、创意产业的聚集区和全区财源建设新的增长点。本次规划的十里泉文化公园位于市南工业园的南部,将是市南工业区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四至范围及面积:用地范围北至十里泉路、东至东侧规划新路及河道、西至西侧规划新路及青檀南路、南至自然河道。场地的北侧为工业文化区规划的居住区;在区域北侧,将建成荀子庙;庙南侧留有泉眼及水体;山阴路以北场地,东西侧均为居民住宅区,其中东北侧的小区刚刚落成;场地中主要为自然植被及自然河道,有少量的居住区和村庄农田及自然植被。区域南侧为峄城区。区域西侧有养殖场和生产单位。规划总面积66.8公顷(1002亩),其中景观设计面积55公顷(825亩),规划开发面积11.8公顷(177亩)。
  (三)规划定位:市南工业区由一个单纯的工业园区向综合性城市片区转型,需要结合周边发展规划,结合枣庄城市转型发展的大背景对规划区进行合理的定位,使已经衰败的规划地区重新成为人群集聚、经济活动和社会组织恢复活力的场所。同时塑造地区具有特色和可识别性的城市空间,旧工业建筑改造利用的创意集聚区、集生活、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片区中心。
  (四)规划目标:再造市中城市后花园,为城市打造一处独具特色和魅力的文化休闲公园。以十里泉地区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为载体,以“泉”文化和历史人文景观为文化特色,以场地河流景观特质为肌理,为人们打造一处独特的城市文化休闲绿洲,带动整个市南工业区城市发展。
  三、总投资及构成:
  (一)一期:规划总面积29.8公顷,预留开发面积3.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6.3公顷。总投资1.46亿元
  (二)二期:规划总面积37公顷,预留开发面积8.2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8.75公顷,总投资1.43亿,项目总投资2.89亿元。
  注:本投资估算不包括大型建筑。
  四、经济效益分析:
  在总体规划期内,总的收益与成本的比例可达8.77。在近期规划中,盈利与成本的比例达6.23,从中期开始,园区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从而逐渐体现出公园开发的长久经济效益。        
  五、合作方式:
  本项目可根据情况和投资方的意愿采取多种合作投资方式:
  (一)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投资商在特许期内负责十里泉文化公园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给市中区人民政府。
  (二)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投资商投资并承担十里泉文化公园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三)BT(建设—回购)模式:投资商投资十里泉文化公园建设、政府一次回购、资金分期支付的合作方式。
  (四)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由市中区人民政府出资规划建设,建成投产运营的文化公园移交给投资方进行运营,区政府凭借所移交的公园项目未来若干年内的门票及相关文化产品等收益(现金流量),投资方付给政府若干年经营租赁费用。当经营期届满时,投资方再将项目移交回政府手中。
  (五)设计建造模式:投资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在市中区人民政府的合作下,设计—建造总承包完成该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等工作,项目的融资可以协商由投资方或政府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招商局
  联 系 人:蒋继刚、姜 伟 
  联系电话:(0632)3611009,13561148366,13563209888
  电子邮箱:swj5112895@163.com 
  传    真:(0632)3223388
  电    话:0632-38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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