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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散布网络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1-29 16:21

近日,市中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朱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枣庄市市中区的视频信息,并配文字虚构情节恶意诋毁市中区社会治安环境,引发网民关注、评论。

发现这一情况后,市中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并就视频中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实。经核查,该视频为网民朱某某朋友杨某拍摄,朱某某为博人眼球、赚取流量,对视频进行二次加工,并虚构情节恶意诋毁市中区社会治安环境,妄图博取网民关注、赚取流量,产生恶劣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市中公安分局依法对朱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1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谣言、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自觉抵制不当言论,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2024年,市中公安分局将依托专项行动,将网络谣言作为重点打击整治的“网络乱象”之一,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的线索,坚决整治自媒体运营人员炮制谣言进行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等行为,重拳打击编造虚假警情、险情、灾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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