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繁体 | 简体|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回应关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 > 回应关切

权威发布 | 市中区召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8-10 08:02

8月9日,市中区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区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长良,区教学研究中心副科级干部方鹏,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于光胜、区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冯永出席,介绍2022年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与部分网友提问。

会上,李长良介绍了2022年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和相关情况。

    一、关于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应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在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市中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关于划片招生
    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今年,城区和镇街中小学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没有变化。城区初中学校严格按照2020年6月19日在市中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限于本区,不得跨区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等擅自增加任何招生附加条件。
    原则上,学区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鉴于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在2020年6月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中,就对青檀府等一些在建或拟建小区的服务学校进行了约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光明路中学(原市纺校)建设,纳入枣庄十五中统一管理,合理分担周边片区生源压力”,在2021年3月再次进行了确认公布。为确保光明路中学能够如期投入使用,区委、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学校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具备招生条件。报请市政府、市教育局批准由枣庄十五中全面管理,成为枣庄十五中光明路校区。按照《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对青檀府小区业主子女就学问题的说明》,其服务范围暂定为:①青檀府小区;②华山路--兴华路--解放路--人民路之间区域的适龄学生也可选择该校。
    三、关于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经报市教育局批准,综合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维护进程,市中区招生时间为:小学8月12日—13日;初中8月14日—15日。
    (二)报名资格: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户籍、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均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入学。户籍不在市中区,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的随迁子女,也可按照居住证地址到服务学校就读。对符合政策的优秀企业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名入学流程:今年市中区充分利用全市大数据建设成果,利用爱山东APP进行线上报名,监护人只需用手机扫码或电脑登录招生平台就可完成报名工作,力争让家长足不出户就能够通过手机直接完成学生线上报名。在监护人完成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在线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服务学校现场审核。学校招生现场也有工作人员在线指导填报和现场审核报名。
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在线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会被删除。希望在这一阶段填报的家长朋友,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四、其他相关要求
    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所提供的户籍房产等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具体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界定。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对市中区招生工作,真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也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切勿轻信招生谣言或部分房地产营销人员的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市中区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督查,一经查实违规情节,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市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21号 邮编:27710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921308 举报邮箱:szqxxglzx@zz.shandong.cn

网站备案:鲁ICP备0700259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02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