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是《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颁布实施五年多来一次总结和再部署。规划了今后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对我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一、《纲要》的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支撑,以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构建基层依法治理体系为基础,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新时代的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去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激发创造性张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从“事”到“制”“治”“智”的转变。
区司法局在起草《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过程中,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起草过程中做到: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贯穿“十四五”时期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纲领、总要求。二是坚持以国家《纲要》为基本依据,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9方面34项任务目标。
三、《纲要》的主要内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起点上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区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有效运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效能大幅提升,各层级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镇(街)实现率先突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市中、法治社会建设形成有力引领、带动。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有效增强执法监管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努力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九、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最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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