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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风险评估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3-28 21:09

一、合法性

《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编制程序符合《市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中政发〔20218号要求,保持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密切衔接,保持与区委、区政府发展目标和基本工作思路高度一致。

编制依据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

在编制过程中,与涉及的单位、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征求单位和部门意见,通过市中区政府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不断充实调整完善内容。

二、合理性

《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颁布实施五年多来,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取得重大成就:“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违法行政行为及时被纠正查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预防化解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当前,我们正处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辉煌篇章。

三、可行性

《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对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并充分考虑了各种制约因素,广泛征求了部门单位、专家、基层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

四、可控性

《市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解决,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时性。通过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风险是可控的。

五、结论

经对该项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可能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该项决策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生态环境风险、财政金融风险、舆情风险及其他风险,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严重负面评价等的可能性很小,判定该决策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市中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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