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措施〉的通知》和《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市中区实际,区司法局起草了《市中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18日至3月2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5月28日通过区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6月24日,以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全区。
二、《纲要》的重要意义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深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三、《纲要》的主要内容
《纲要》共分为七大部分,依次提出了总体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完善社会领域法规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共涉及法治社会建设的27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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