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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市中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财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大数据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632-3319059

(二)综合业务一股

职责: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牵头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国内居民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二)综合业务二股(挂社会组织管理股牌子)

职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呈报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区内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际、镇街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审核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指导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承担全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辖权限承担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负责区民政局主管和在区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市中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群团和工会工作,日常工作由综合室负责。配备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按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联系方式:0632-3077856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

1、协助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2、对经镇街审批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城乡困难家庭,按照一定比例入户调查核实;

3、评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4、协助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

5、开展社会募捐工作,集聚社会爱心;

6、协助拟订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相关管理政策,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年报工作;

7、根据授权,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632-3690166

(二)社会福利中心

职责:

1、供养全区城市特困人员;

2、集中抚养城乡孤儿;

3、对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

4、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协助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5、根据主管部门安排,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

6、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632-3368828

(三)婚姻登记中心

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登记;

3、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4、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联系方式:0632-3355138

(四)北西郊矿区社区服务中心

职责:

1、负责原枣庄矿、原朱子埠矿(以下称两矿)六类服务对象各类社会保险、生活补助等待遇调整、审核、落实工作;负责丧葬费申报发放工作;

2、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632-3861237

中共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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