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财政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2-3312944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文稿审改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信息化、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股: 联系电话0632-3318379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综合股:联系电话0632-3180056
主要职责: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
法规税政股:联系电话0632-3335376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实施全区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起草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实施办法,承担区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区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基层财政管理股:联系电话0632-3316949
主要职责: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基层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和组织编报、汇总镇(街道)财政基本信息报表等职能。
预算股:联系电话0632-3222321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镇(街道)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组织拟订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拟订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区以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股:联系电话0632-3222321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国库股:联系电话0632- 3228776
主要职责:组织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区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632-3316440
主要职责: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区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指导镇(街道)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经济建设股:联系电话0632-3180077
主要职责: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工商贸易股:联系电话0632-3316741
主要职责: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行政政法股:联系电话0632-3191178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政法、外事、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支持“数字枣庄”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全区法院、检察院、审计系统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负责人才政策兑现资金保障等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0632- 3191177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
农业农村股:联系电话0632-3338110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科教文化股:联系电话0632- 3316239
主要职责: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资产管理股:联系电话0632-3180052
主要职责:承担国资监管、机关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区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财政金融股:联系电话0632- 3191928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参与并实施农业保险配套资金政策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承担驻枣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的相关财政业务。
拟订全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区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镇(街道)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632-3228776
主要职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会计股:联系电话0632-3191920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10.金融服务协调股:联系电话0632- 8023197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的重要规划、重要政策、重要问题和金融形势研究分析,对重点金融工作和重要金融问题进行调研。负责联系协调驻枣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推动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负责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金融人才和金融服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承担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等。
11.地方金融监管股:联系电话0632- 8023196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承担全区地方金融组织清理规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相关政策解释、业务指导等工作。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等工作等。
二、代管及所属事业单位
1.市中区财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2-3191910
主要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本区范围内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区范围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审核工作;承担对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各项规定;负责票据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票据使用计划的编报,根据用票计划,组织票据的购领发放;严格用票资格审查,规范票据出入库程序;执行票据保管各项规定,保证票据的安全完整;负责实施财政票据系统化管理;为全区各乡镇街道票据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中区基层财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32-3332388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全区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分析研究镇(街道)财政收支情况;指导镇(街道)财政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培训等工作;参与拟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测算资金需求,组织发放补贴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村(社区)级财务管理办法,参与对村(社区)级支出开展管理服务;负责组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管理工作,指导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参与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参与建立和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库、社会中介库和专家库,推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为区财政主管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服务;参与拟订化解镇(街道)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镇(街道)政府债务风险;参与对镇(街道)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考核;收集、分析镇(街道)政府债务信息,为区财政主管部门实施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提供服务;按照区财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检查财经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向区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中区地方财源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632-3341043
主要职责:研究、执行上级财源保障政策,加强财源保障宣传,营造公平税负、诚实守信的税收征管环境;强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缴行为,全面提高地方财源保障水平;承担税源调查、区级重点税源监控、税费收入分析预测等基础性工作,参与区财源保障配套政策的调研研究、基层财源建设及财政运行监控的分析评价、收入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的绩效评价等工作;参与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财源保障工作组织网络和信息平台,制定和执行地方财源保障工作规则、工作流程、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制度;指导本区各级各部门开展财源保障工作,承担对财源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年终考核等辅助性工作;承担财源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参与组织财源保障专题调度会、研讨会、联席会,协调解决财源保障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区级政府采购资金、上级财政转移性专项资金、有关财政普通专项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和区级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指导、协调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承担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中区城市资产运营中心 联系电话:0632-3318679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拟订我区城市改造项目投融资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承担重大投融资项目评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提出初步评审意见;组织协调重大投融资事项,负责投融资资产运营,为区政府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支撑工作;承担区直部门预算项目、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评审相关基础性、技术性工作,以及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预算、决算评审相关基础性、事务性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区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参与对社会工程审价市场业务资质、社会中介机构工程审价行为的管理;参与财政投资相关的市场、财务、投资风险分析及项目管理研究,向区政府和区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资政策的建议;承办投资财务管理业务培训;负责对政府投资实施的城市建设工程开展现场管理,实地测量和审核确定城市建设工程量基础数据、拆迁工程量和补偿标准执行情况,为区财政局审定城市建设工程投资额提供专业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信息统计,以及区级财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论证、风险管理、合同拟订、绩效评价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市中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632-8203733
主要职责:提出促进金融业发展、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服务科学决策。承担金融宣传、培训和大型金融活动推广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金融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金融对外交流相关活动;承担驻市中金融机构的相关服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做好服务。辅助做好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工作;协助开展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协助做好全区金融运行态势、风险形势分析相关研究工作;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