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财政局简介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18号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632-3312944 |
传真 |
0632-3312944 |
邮政编码 |
277100 |
电子邮箱 |
szqczj@zz.shandong.cn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财政、金融、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区税收政策管理。拟订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区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一)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六)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八)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协调全区金融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地方金融监管有关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承担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